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各省辖市交通局,扩权县(市)交通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推进全省交通系统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巩固治理工作成果,省厅对《河南省交通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河南省交通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河南省交通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全省交通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各级交通部门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河南省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单位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豫纠组〔2004〕10号),结合全省交通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标准的原则,采取年度考核与日常检查、通报情况相结合,全面准确评价工作业绩。
  第三条 考核对象为各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依照省政府纠风办政风行风评议方式,扩权县(市)交通主管部门纳入所在省辖市中考核)。检查范围包括省辖市和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以及规费征稽、道路运政、公路路政、超限运输检查站、路桥收费站等单位和部门。
  第四条 省交通厅负责统一组织考核工作,每年为一个考核年度。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结合年度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任务,从组织领导、规范管理、快速反应及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第六条 组织领导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重视本辖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完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注重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