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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8〕10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淄博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淄博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全面做好淄博市城市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使城市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为各级城市防汛部门指挥、决策和制定抗洪抢险救灾方案提供依据,保证城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城市防汛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城市安全度汛,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淄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结合淄博市城市防汛实际进行编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淄博市城市规划区内突发性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军民联防的原则;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2 城市概况

  2.1 自然地理
  淄博市位于山东中部鲁中山地与鲁北平原的交接地带,南依泰沂山麓,北濒九曲黄河,西邻省会济南,东接潍坊、青岛,地理坐标为:北纬35°56′至37°18′,东经117°32′至118°31′之间。市域形态南北狭长,南北最大纵距151公里,东西最大横距87公里。
  淄博地势南高北低,最高海拔1108.3 米,最低海拔5米,南部及东西两翼山峦跌宕,中部低陷向北倾伏,南北落差千余米。以胶济铁路为界,以南大部分为山区、丘陵,岩溶地貌;以北大部分为山前冲积平原和黄泛平原,土地平坦肥沃。发源于淄博的河流有沂河、淄河、孝妇河等,北部有黄河、小清河流经。全市总面积5965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2961平方公里。山区、丘陵和平原面积分别占全市总面积的42%、29.9%和28.1%。淄博地处暖温带,属半湿润、半干旱的大陆性气候,四季特征分明,年平均降水量为640.5毫米。
  2.2 交通状况
  淄博市交通发达,是山东省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东西向的胶济铁路、济青高速公路、济青高速公路南线、309国道和南北向的淄东(营)淄八(陡)铁路、滨(州)莱(芜)高速公路、803省道,形成便捷的交通主干网。淄博是独具特色的组群式城市,现辖张店、淄川、博山、周村、临淄5个区和桓台、高青、沂源3个县。全市总人口约419.6万,其中市区人口277.5万。
  2.3 洪涝风险分析
  2.3.1 洪涝灾害特征
  淄博市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夏季酷热多雨,全年降雨主要集中在6月至9月。汛期降水频繁,局部性暴雨时有发生,且突发性强降水时间集中,可预报时效短。全市雨涝灾害主要分布在桓台县全部和临淄区、张店区、周村区大部,即淄河、孝妇河下游,乌河、涝淄河、猪龙河流域及马踏湖区。
  2.3.2 主要风险分析
  淄博市中心城区(张店区、高新区)是市委、市政府驻地,也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交通枢纽,地处平原地带,地势南高北低、东高西低,自然坡度小,城区内有涝淄河、猪龙河、玉龙河3条泄洪河道,城市防汛的重点是城区除内涝;淄川区地处鲁中山区向鲁北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势南高北低、东高西低,境内河流孝妇河自南向北从城区中央穿城而过,城市防汛的重点是山洪以及城区内低洼地区的内涝排水;博山区地处山区,地势两边高中间低,孝妇河从城区中间自南向北穿城而过,易受山洪、客水威胁,防洪的重点是防山洪和城区内涝;周村区地势南高北低,城区内地势比较平缓,3条河流自南向北穿城而过,城区内低洼地带较多,城市防汛的重点是城区除内涝;临淄区位于淄河西岸,城区中间地势相对较高,城区排水为发散状排水,城区防汛重点是个别地段的内涝以及泵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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