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吐祥煤矿调整建设规模立项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8〕224号)
奉节县煤炭工业局:
你局《关于送审重庆市奉节县乾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吐祥煤矿调整建设规模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奉节煤文〔2008〕7号)已收悉,依据《
煤炭法》及相关法规,结合《重庆市奉节县乾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吐祥煤矿调整建设规模项目建议书》及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1.吐祥煤矿原建设规模2万吨/年,调整建设规模符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煤矿整合的通知》(渝府发〔2007〕128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整合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8-2)的要求,矿界范围内尚有赋存条件较好、煤层稳定、储量可靠、具有开发价值的煤炭资源336Kt。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有利于增强你县及周边地区煤炭供应的保障能力,同意该调整建设规模项目立项。
2.吐祥煤矿矿井生产规模暂调整为40Kt/a。
3.吐祥煤矿建设项目应据此向市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扩大采矿权属范围,依法取得采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