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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一湖两江”流域绿化建设管理技术规范


  居住区内的公园绿地,根据居住区规模,按居住人口规模绿化指标分别达到:组团不小于1平方米∕人,小区(含组团)不小于1.5平方米/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小于2平方米/人,公园绿地内的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小于80%。

  (四)机关、学校、医院、工厂等单位绿地应满足文化休憩,防护隔离,减少噪音,并根据单位的性质分别进行规划设计。

  校园绿化要体现植物多样性原则,有条件的可建立小型植物展示园地;幼儿园、小学一般不宜种植带钩刺、有毒植树,及花粉容易引起过敏的植物;医院要选择抗病虫能力强,具有分泌杀菌物质的植物,控制种植花粉易引起过敏的植物。

  重化工等企业应选择和增加针对本企业排放的废物、废气抗性强的植物种类,企业周围(或主风的下风口)应种植不少于10米宽的乔木林带作为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隔离带。

  仓库周围应种植防火林木。制药厂不宜种植花粉飞扬、污染产品的植物。高压变电所不宜种植招引小动物的结果灌木。

  (五)水厂、污水处理厂周边规划不小于10米宽的防护林带。

  (六)对环境、空气有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5%,并根据国家标准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设置宽度不小于30-50米的防护林带;如果防护林带宽度达不到要求,单位绿地率应达到45%。

  (七)防护林及护堤树。防护林应选择长寿、粗壮的乡土乔木,种植宽度在10米以上。根据不同防护目的采用不同的种植方式,其中防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林宜选择落叶乔木,并种植灌木形成复层式林带;防风林宜选择抗机械能力强树种和具透风结构的林带;防噪音的防护林宜选择枝叶稠密的常绿乔、灌木,形成复层式林带。

  河堤及护坡宜种植根系发达、固土性能好的地被及灌木,不宜种植影响堤岸牢固和容易引起白蚁危害的林木。

  (八)村镇绿化应以乡土植物为主,外来植物为辅;经济植物为主,纯观赏性植物为辅。保护原有树木、灌丛及其它植被,尽可能选择养护量小的植物,不应追求植物的新奇珍贵。重视水体整治,适当种植水生植物。

  (九)乡镇道路绿化宽度7米以上的,应在一侧或两侧种植行道树,行道树选用树冠冠幅不大的落叶乔木为主,株距8~10米,分枝点2.5米以上,株间和林下不种灌木。3~5米的村间小道,可在一侧种植落叶小乔木为行道树。

  (十)面山植被修复,要采用先进的技术措施精心营造植被,同时,要坚持生物多样性的原则,结合实际,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藤则藤、宜草则草,乔、灌、藤、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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