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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核与放射事故医学应急预案的通知

类别

药物

序号

名称

简介

外照射损伤防治药物

1

“500”针剂

剂型:混悬油针剂,10mg/ml,每支1ml,药物及制剂性质稳定。

作用:减轻射线对造血系统的损伤,促进造血功能的恢复,主要用于骨髓型急性放射病的防治。

推荐用法:预防性应用时,以照前6天内一次肌注10mg效果较好;治疗应用时,可于照后1天内尽早肌注10mg。

副作用:用药后可能出现暂时性乳房胀痛或硬结,月经失调,前者不经治疗可消失,后者可纠正。

注意事项: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使用前必须充分摇匀。

2

“523”片

剂型:白色片剂,每片含“523”5mg。

作用:升高白细胞,改善照后造血功能,减轻白细胞下降程度,主要用于骨髓型急性放射病的预防或治疗。

推荐用法:预防急性放射病时,可于照前2天至照前即刻一次口服“523”30mg,治疗急性放射病时,在照后1天内尽早口服本药30mg;照前预防和照后治疗联合应用时,可在照前2天至照前即刻口服本药20 mg,照后1天内再服10mg。

副作用:同“500”,但表现较轻。

注意事项:本药口服后消除缓慢,多次给药可有蓄积作用,故一个月内用药不宜超过30mg二次。

3

“408”片

剂型:本品为中药提取物制剂,糖衣片,每片100mg

作用:改善造血功能,使受照的骨髓细胞加快成熟和释放,主要用于骨髓型急性放射病的治疗。

推荐用法:受照当天一次口服本药300mg,每隔2~3日口服一次300mg,用药次数以3-5次为宜。

副作用:本药无明显副作用。

放射性核素内污染防治药物

1

碘化钾

剂型:白色片剂,每片含碘化钾100mg,避光密封保存。

作用:口服后碘化钾中的稳定性碘进入甲状腺内达到饱和、抑制和阻断甲状腺对放射性碘的吸收,减少放射性碘在甲状腺内蓄积,降低甲状腺受照剂量。

推荐用法:在可能受到放射性碘内污染前或内污染后,应及时口服本品一次100mg(1片),最迟不宜超过内污染后4小时。在持续摄人放射性碘的情况下,可于第二天继续应用本品100mg,每天2次;第3天口服一次,每次200mg;第4天起每两天口服一次,每次200mg;用药总量不宜超过1g。

副作用:本品无明显副作用,但对碘过敏者不宜使用,对孕妇不宜长期大剂量应用。

注意事项:本品应密封、避光、防潮保存,以防失效。

2

裂叶马尾藻褐藻酸钠

剂型:本品是从裂叶马尾藻提取的褐藻酸钠,呈淡黄色粉末状,临用前配成2%褐藻酸钠糖浆使用。

作用:本晶口服后在胃肠道内基本不被吸收,它与摄入的放射性锶作用后,形成褐藻酸锶盐,随粪便排出。体外实验表明,它也可与Ba、Ra形成稳定的化合物。主要用于意外摄入大量放射性Sr、Ba、Ra等核素时,或在上述放射性核素严重污染的环境中停留或作业的人员的防护。

推荐用法:经口摄入放射性锶者,应即刻服用2%褐藻酸钠糖浆500ml,超过4小时服用,效果不明显;意外吸入放射性锶等核素后,可采用分次服药的方法,每2-3小时1次,每次2-3g,每天总量不超过12g,连用3-5天。

副作用:按上述方法给药,未见副作用。

注意事项:用药期间少食富锶的食物,如茶、核桃、海产品等,并辅以多渣食物。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出血的病人禁用;习惯性便秘者慎用。


类别

药物

序号

名称

简介

放射性核素内污染防治药物

   

3

普鲁士蓝(亚铁氰化铁)

制剂:胶囊剂,每个胶囊含本品0.33g,性质稳定。

作用:普鲁士蓝口服后,在肠道内不被吸收,可有选择的与摄入的或肠腺再分泌的放射性铯结合,形成稳定的的亚铁氰化铯盐,经粪便排出,减少放射性铯在体内的吸收和沉积,降低体内的受照剂量。主要用于意外摄入、吸入大量放射性铯或长期在放射性铯明显污染的环境中作业者的防护。

推荐用法:每次口服1g,每天3次,连用5天为一疗程,停用1周后再用第二疗程;若条件许可,可将上述总药量分成9或10次服用。

注意事项: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出血的病人禁用;习惯性便秘者慎用。

4

氢氧化铝凝胶

药名:氢氧化铝凝胶(中国药典二部)

英文名:Aluminium Hydroxide Gel

用途:为一放射性锶的阻吸收药。

用法与用量:市售氢氧化铝凝胶1次服用100ml,或日服2次,每次50ml。不良反应:便秘。

注意事项:严重便秘者慎用。

5

促排灵(五醋三胺钙)

药名:五醋三胺钙,促排灵;DTPA-CaNa3,化学名二乙烯三胺五醋酸钙钠盐。

剂型:10%水针剂,每支5ml;25%水针剂,每支2ml。

作用:促排灵是一种络合剂,在体内能选择性地与体内沉积的放射性核素等结合,形成稳定的可溶性络合物,很快经肾排出体外,减少放射性核素在体内的沉积量。本品主要用于加速稀土、超铀及超钚等放射性核素的排出。

推荐用法:内污染早期,尽早用药,肌注本品0.5g,1天1次,连用3-5 天,或吸入给药,120mg,1天1次,连续7天,停药1周后可重复用药数疗程。内污染晚期,肌注0.1-0.25g,1天1次,连用7-10天或按上述吸入给药,必要时可重复数个疗程。

副作用:按上述用药无毒副作用。

注意事项:孕妇、严重肾病患者禁用;急性呼吸道或咽部炎症患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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