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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卫辉市太公泉镇更名为太公镇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卫辉市太公泉镇更名为太公镇的通知
(新政文[2008]1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民政厅批复(豫民行批〔2008〕17号),卫辉市太公泉镇更名为太公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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