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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安全培训机构年审情况的通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安全培训机构年审情况的通报
(浙安监管培〔2008〕177号)


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等有关规定,省安监局于6月下旬至8月上旬派出审查组,对全省安全培训机构进行了年度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6月下旬至8月上旬,省安监局对全省2007年以前取得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了年度审查。这次年审,采取省、市联合审查的办法,省安监局抽调了20名各市安监局和部分省部属企业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人员,共组成3个审查组,按“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台帐、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重点围绕“师资、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教学研究、培训业绩及执行规章制度”等五个方面进行审查,共审查了22家三级安全培训机构,抽查8家四级安全培训机构;各市安监局重点对辖区内四级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全面了解了各级安全培训机构建设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培训机构建设,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主要特点
  从年度审查的情况看,各级安监部门和省部属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把安全培训机构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各级安全培训机构能按照《细则》要求,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培训质量不断提高。主要特点是:
  (一)加强指导监督,构建培训体系。根据《细则》、省安监局《关于切实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建设的通知》(浙安监管培〔2008〕97号)等有关要求,各级安监部门和省部属企业重视安全培训机构建设,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指导、监督。杭州、宁波、金华等市安监局专题召开会议,对尚未取得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的县(市、区)提出了建立和申报安全培训机构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并对申请人上报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截止8月底,杭州市有85%县(市、区)取得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宁波、金华等市所属县(市、区)力争年内全部申报培训机构。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宁波工程公司等单位把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视为是企业的长效投入、企业发展的最大后劲和给予员工的最大福利,将安全教育与从业人员的价值观、信念紧密联系起来,实现安全工作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得到加强。
  (二)重视经费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各级安监部门和省部属企业把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细则》有关安全培训机构建设的条件,重视经费投入,注重安全培训机构的基础建设。杭州市安监局为了把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建成杭州地区一流的安全培训机构,经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协调,兼并了杭州市第一机械技工学校;宁波港技工学校为了提高学员的实际操作能力,投资600万元建立了桥吊龙门吊模拟培训操纵台,硬件条件达到了国际一流培训水平;中国水利水电十二工程局教育培训中心投入了50万元建立了计算机教室和多媒体教室;衢州市经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投资60余万元专门购买了260余㎡的办公用房,添置了2辆汽车;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培训考核站和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教育培训中心开发了计算机试题管理系统,进行自动组卷命题;金华市职安技能培训中心(四级安全培训机构)投入数十万元建立了计算机室,修缮了教学场所和办公场所。为安全培训机构快速、健康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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