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北川灾后医疗卫生恢复重建工作的意见
(鲁卫应急发〔2008〕16号)
各市卫生局,省(部)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北川地震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灾后恢复重建,建立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的长效机制和管理模式,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卫生部的要求,以及《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医疗卫生防疫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对口支援北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北川地震灾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省卫生厅已成立对口支援北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厅领导小组,鲁卫应急发[2008]12号),明确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以及各成员处室职责分工。各市要参照省卫生厅的做法,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在各市对口支援北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省卫生厅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市对口支援医疗卫生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协调。根据厅领导小组的任务指派和要求,做好队员的选派、岗前培训、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队员能够圆满完成各项对口支援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与目标
㈠总体任务
对口支援北川县医疗卫生工作的总体任务是:协助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帮助恢复、重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灾区人民过渡安置和恢复重建期间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㈡分期目标
目前,我省派出的医疗卫生人员已覆盖北川县所有乡镇,县、乡镇和灾民安置点已普遍建立起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今年9月底前,临时县级医疗保健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临时业务用房或修缮业务用房全面建成,基本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秩序。今年年底以前,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恢复,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设备配备到位,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县医疗保健中心具备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诊疗能力,能开展常规的妇产科、骨科、普外科手术,可及时处理农药中毒、溺水等常见的中毒、损伤疾病,满足常见的传染病的分诊、隔离治疗要求和能够开展妇幼保健常规服务。乡镇卫生院可进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能够定期到农村开展巡诊,帮助指导当地村卫生室开展正常诊疗业务。县、乡两级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正常开展。2009年9月1日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指导当地规划建设新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并完善六位一体的服务功能。到2010年,争取提前完成北川县医疗卫生恢复重建工作,各级建设及工作水平普遍高于震前原有水平,力争重建后的新北川医疗卫生水平位于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