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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设施农业小区建设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地要积极筹措设施农业建设资金,按规定比例足额落实市、县(市、区)承担部分,及时拨付,确保设施农业小区建设顺利实施。
  四、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完成小区建设任务
  全省设施农业小区建设由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省农委负责日常工作。
  设施农业小区建设项目由省、市两级验收。验收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会同国土、财政、气象等有关部门,采取县际间交叉验收、省统一抽查和卫星遥感验收相结合的方法抽查组织验收。
  为保证按计划全面完成全省设施农业建设任务,省政府决定将设施农业小区建设完成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各市现代农业发展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未按要求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在年度考核评比时实行一票否决。市与各县(市、区)、县(市、区)与乡镇也要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明确项目建设要求、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规范,并建立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2008-2010年辽宁省设施农业(种植业)发展规划》由省农委印发;《辽宁省2008-2010年设施农业小区建设项目和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由省农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印发。

省农委
二○○八年九月四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带动全省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快推进全省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总体目标是:以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为载体,把发展标准化规模饲养与清洁化健康养殖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和增长方式,加快发展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养殖业,增强畜牧业有效规避市场风险、疫病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推动我省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的具体目标是:2008年至2010年,全省在14个市、93个县(市、区)、1081个乡(镇)、4315个村6725处建设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7500个。其中,2008年在92个县(市、区)、831个乡(镇)、1764个村2203处建设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2500个;2009年在88个县(市、区)、813个乡(镇)、1818个村2243处建设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2500个;2010年在83个县(市、区)、811个乡(镇)、1931个村2279处建设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2500个。到2010年全省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达到15000个,比2007年翻一番,年新增利润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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