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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落实农民工“平安计划”任务的通知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落实农民工“平安计划”任务的通知
(辽劳社发〔2008〕78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切实推进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按照原劳动保障部的统一部署,省劳动保障厅从2006年6月起在全省组织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即用三年左右时间,将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基本覆盖到工伤保险制度之内,今年是“平安计划”三年实施期的最后一年。目前距年终还有不到半年时间,是“平安计划”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完成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参保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平安计划”工作目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力抓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保工作,力争年底实现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目标。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季节性用工和用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各地可采取建筑施工企业以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其参保农民工可试行以不记名方式参加工伤保险,参保期限自项目参保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实际验收合格之日终止的方式参保缴费。各市要继续做好与建设部门的协调工作,积极寻求支持和配合。

  二、继续推进小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和其他高风险企业参保,力争年底基本实现全部煤矿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以及其他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目标。各市要与安监部门和煤监部门建立密切的协同工作机制,对本市小煤矿、非煤矿山和其他高风险企业数量和职工人数进行调查,依法将未参保的企业纳入工伤保险。要抓紧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等企业纳入工伤保险,力争年内实现大部分或全部参保的总体目标。

  三、加强工作督查,确保工作目标完成。“平安计划”实施两年多来,各市工作进度不一,部分领导重视、工作得力的市较好完成了预期工作目标,“平安计划”三年工作目标有望提前完成。有少数市工作进展相对缓慢,完成三年工作目标的任务还很艰巨。因而,下半年各市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工作目标。省厅将在下半年对工作进展较慢、困难较大的市进行重点督查,督促其完成“平安计划”工作目标。“平安计划”三年实施期结束后,请各市认真总结评估“平安计划”三年工作成效及做法,形成文字材料上报省厅。

  四、积极拓宽农民工参保领域。在确保实现“平安计划”各项工作目标的同时,各市要全面开展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各市要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和办法,尽快推进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力争参保人数取得较明显进展。各市在推进参保扩面工作中,要努力提高工伤保险统筹层次,尽快实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目标。

  五、认真做好“平安计划”范围扩大后的后续推进工作,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今年底“平安计划”三年实施期结束,在基本解决了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问题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启动“平安计划”的二期工作,即从明年开始到2010年“十一五”规划结束的两年内,将“平安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各行业所有农民工,力争“十一五”规划期末基本实现有比较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的目标。按照“平安计划”二期工作的要求,请各市在部署安排下半年工作时,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做好“平安计划”后续推进准备工作,为我省进一步实施“平安计划”奠定良好的基础。

  附件:1、各市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调查表

  2、各市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户数调查表

  二OO八年九月一日

  附件1
  各市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调查表
  单位:人

 

农民工参保人数

总计

煤矿企业

非煤矿山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

其他高风险企业

合计

国有重点煤矿

国有地方煤矿

小煤矿

应参保

已参保

应参保

已参保

应参保

已参保

应参保

已参保

应参保

已参保

应参保

已参保

应参保

已参保

应参保

已参保

甲栏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合 计

1

 

 

 

 

 

 

 

 

 

 

 

 

 

 

 

 

沈 阳

2

 

 

 

 

 

 

 

 

 

 

 

 

 

 

 

 

大 连

3

 

 

 

 

 

 

 

 

 

 

 

 

 

 

 

 

鞍 山

4

 

 

 

 

 

 

 

 

 

 

 

 

 

 

 

 

抚 顺

5

 

 

 

 

 

 

 

 

 

 

 

 

 

 

 

 

本 溪

6

 

 

 

 

 

 

 

 

 

 

 

 

 

 

 

 

丹 东

7

 

 

 

 

 

 

 

 

 

 

 

 

 

 

 

 

锦 州

8

 

 

 

 

 

 

 

 

 

 

 

 

 

 

 

 

营 口

9

 

 

 

 

 

 

 

 

 

 

 

 

 

 

 

 

阜 新

10

 

 

 

 

 

 

 

 

 

 

 

 

 

 

 

 

辽 阳

11

 

 

 

 

 

 

 

 

 

 

 

 

 

 

 

 

铁 岭

12

 

 

 

 

 

 

 

 

 

 

 

 

 

 

 

 

朝 阳

13

 

 

 

 

 

 

 

 

 

 

 

 

 

 

 

 

盘 锦

14

 

 

 

 

 

 

 

 

 

 

 

 

 

 

 

 

葫芦岛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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