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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粮油应急预案》的通知

  (2)对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粮油应急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3)及时向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态发展变化情况,落实上级指示,并根据需要向驻军和武警部队通报有关情况。

  (4)根据需要,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请求省政府及外市支援。

  (5)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2 市粮油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市粮油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由市粮食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指挥部组成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根据应急状态下全市粮油市场动态,向市粮油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行动建议。
  
  (2)根据市政府和市粮油应急工作指挥部指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4)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

  (5)负责应急预案实施的日常工作。

  (6)完成市粮油应急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 市粮油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好应急措施。

  (1)市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和报道,加强互联网的管理监督和有害信息的封堵、删除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2)市发展改革委及粮食局负责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做好粮油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及时提出动用地方储备粮(油)的建议。

  (3)市粮食局、经贸委、外经贸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粮油市场应急供应工作,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组织协调应急粮油的进口工作。

  (4)市物价局负责粮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相关价格干预措施。

  (5)市公安局指导各地依法维护粮油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保障交通运输的通畅,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6)市民政局负责对重大灾情的核查和上报工作,了解群众生活状况,配合粮食部门搞好救灾粮的供应。

  (7)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实施本预案所需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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