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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粮油应急预案》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粮油应急预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8〕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泰安市粮油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八年九月八日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1.2 等级划分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市粮油应急工作指挥部
  2.2 粮油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3 预警监测
  3.1 市场监测
  3.2 应急报告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程序
  4.2 市级(Ⅰ级)应急响应
  4.3 县级(Ⅱ级)应急响应
  4.4 应急终止

  5 应急保障
  5.1 粮食生产
  5.2 粮食储备
  5.3 粮食最低和最高库存量
  5.4 食用油储备
  5.5 粮油应急保障系统
  5.6 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
  5.7 通信保障
  5.8 培训演练

  6 后期处置
  6.1 评估和改进
  6.2 应急经费和清算
  6.3 应急能力恢复
  6.4 奖励和处罚
  7 附则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有效监测和控制市内粮油市场,确保粮油市场供应,防止粮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粮食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2 等级划分

  本预案所称粮油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市内粮油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地域范围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油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油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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