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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届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三明市参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侯忠祥 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主任

  委   员:
  郑明增 市经贸委副主任

  吴 强 市经贸委副主任

  郑坚明 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副主任

  各有关县(市、区)分管工业副县(市、区)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经贸委副主任吴强兼任,成员由市经贸委轻纺化工医药行管办主任邓燕明 、市场科科长黄寿生、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企业管理科张生壮科长组成。

  六、参会对象

  (一)三明市组委会成员;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经贸局局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主任;市经贸委、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等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等。

  (二)三明市工艺品生产企业的领导、工艺品设计或制作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

  七、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事项

  (一)各有关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组织企业参展,9月10日之前,将招展函发至企业;负责组织落实企业参展。

  (二)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负责参展报名工作的汇总,9月13日前,各有关县(市、区)工作机构要组织参展企业和作品参评申报者完成“第三届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参展申请表”和“第三届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全国优秀工艺美术作品评选活动’申报表”的填报工作,并报市城镇集体联合社汇总(各参展企业在填写《第三届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参展申请表》时要注明展位是否需特装)。

  (三)市经贸委和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共同负责三明馆的布置,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负责拟写三明工艺美术发展状况简介;市经贸委负责展区的特装布展和展位安排,并指导企业布展。

  (四)市经贸委负责与艺博会筹备组加强沟通、联络,使三明展区的招展、布展工作顺利进行。

  (五)市经贸委负责三明参展组工作经费预、结算和经费报批等工作。

  八、工作进度安排

  (一)9月1日-12日,组委会成员单位组织、布置参展工作。

  (二)9月3日-10日,各有关县(市、区)完成组织招展工作,并完成资料填报工作。

  (三)9月3日-13日,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完成参展报名的汇总工作和三明工艺美术企业情况简介的拟写工作;各参展企业向市经贸委报送企业简介、展品简介和本展位的装饰方案,便于三明馆统一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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