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110定位警示牌建设的通知
(明政办〔2008〕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110接处警工作,根据《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商请支持110定位警示牌建设的函》(闽公函〔2007〕337号)要求,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鲍绍绅同志批准,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110定位警示牌建设。为了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把这件利民惠民的实事办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协助110定位警示牌建设。110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的一支重要力量。实施110警示牌建设,不仅可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扩大110的社会影响力,而且可以增强群众的报警意识,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危难时刻迅速拨打110报警。同时,报警群众只要报出警示牌的定位编码,公安机关就能精确锁定事发地点,可以提高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能力,更加有力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共创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公安机关开展110定牌建设给予必要的协助,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二、110定位警示牌的建设模式。参照全国各地做法,在总结厦门市开展此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经全省公安指挥中心主任会议研究,并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鲍绍绅批准,授权众安(北京)广告制作有限公司承担我省范围内的110定位警示牌建设。承建单位以广告招商的方式,负责110定位警示牌的设计、制作、运输和安装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做好组织规划、提供定位编码、审核企业广告内容和版面设计、检查督促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及相关的协调指导工作。
三、110定位警示牌的版式工艺。110定位警示牌以同体公益广告的形式出现。警示牌上方4/5左右的版面为110定位、警示信息,下方1/5左右的版面发布知名企业的广告内容。警示牌规格适中,采用进口不锈钢板材和堆金、萤光等工艺制作,版面设计美观大方。“110”和定位编码具有萤光功能,确保夜间能起到醒目的警示作用。
四、110定位警示牌建设的时间安排。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安装1.5万块左右110定位警示牌,提示110报警注意事项,实现110报警定位功能。安装结束后,承建单位将提供每个110定位警示牌的定位编码、详细地址、经度、纬度、照片以及备注等信息资料。各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要及时将这些信息融入110接处警技术系统,更好地为接处警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