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立项建设第四批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的通知
(沪教委职〔2008〕28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基础实验室达标和开放实训中心建设计划(2004-2007)>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4〕2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开放实训中心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4〕30号)精神,按照“公布标准、招标落实、专家评审、分期投入、验收评估”的原则,在各学校主管单位申报的基础上,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建设方案进行了集中评审、实地查看。现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我委研究,同意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印刷技术等4个项目为第四批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有关学校的主管单位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建设责任,不断优化建设方案,着力推进学校开放实训中心的建设;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建设进度,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的建设任务,在满足本校学生学历教育的同时,积极探索全方位、多层次的职业教育和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就业与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多种教育和培训模式,培养更多新型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上海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第四批建设名单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八年九月一日
附件:
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第四批建设名单
1.江南造船集团职业技术学校
| 船舶制造开放实训中心(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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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
| 印刷技术开放实训中心(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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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
| 音乐表演开放实训中心(徐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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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市曹杨职业技术学校
| 烹饪开放实训中心(普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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