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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评选上海卫生系统医院(卫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评选上海卫生系统医院(卫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的通知
(沪卫思研[2008]1号)


各区县卫生局、有关大学及附属医院、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及所属医院、局属医疗卫生单位、有关职工医院:
  自2005年首次评选医院(卫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和优胜单位以来,有效地推进了本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医院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从广度与深度上提升了医院文化建设的水平,医院文化建设成为医疗卫生单位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持续发展的“软实力”保障。
  为了总结、交流3年来医院文化建设的宝贵经验与做法,推广、展示医院文化建设的优秀成果,推进医院文化建设新一轮的蓬勃发展,上海市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上海医院文化建设研究会、上海市卫生系统文明办将联合举行评选“第二届上海卫生系统医院(卫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的活动。
  评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必须有浓厚的文化氛围:
  ⑴院徽;
  ⑵院歌;
  ⑶医院精神(院训);
  ⑷院报;
  ⑸医院文化组织(有领导、有规划、有组织)。
  2、文化建设综合效果明显
  ⑴医院环境优美、标识清晰、流程便捷、服务温馨、质量满意。病人满意度在85%以上,文明建设、医疗护理质量考核在90分以上(或优良);
  ⑵职工对领导班子工作成效总体评价好,满意率在80%以上。(领导成员无违纪违规违法情况);
  ⑶有代表性的医院文化品牌。
  3、文化建设的创新举措
  ⑴引导职工实现医院共同价值观的做法、途径及成效(职工参与率);
  ⑵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人性化服务的成功事例;
  ⑶职工在医院文化建设中主体地位的提升(包括职工培训、教育投入、职工与领导的沟通、职代会提案落实、工作环境改善、职工收入等方面);
  ⑷其他医院(卫生)文化建设的举措。
  二、评选程序
  整个评选过程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体现评选工作透明度,在方法上采取条块结合、分级管理、各尽其责。
  1、由市卫生系统思研会、市卫生系统文明办及有关主管部门领导组成“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统一组织卫生系统的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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