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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招募“上海市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定点医院的通知


  附件2:
申请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的医疗机构

  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二)“上海市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申报表
  (三)拟申请“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需要添置的设备(包括设备型号、单价、数量)
  (四)开展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其他有关材料。

  附件3:
  “上海市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定点医院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一、领导小组名单            
  二、中心主任: 姓名:   年龄:  性别:   学历:  技术职称:业务专长:  
三、中心人员组成:姓名  年龄  性别  学历  技术职称   业务专长        
四、医院基本情况、现有的工作基础,技术应用能力及学术水平、中心建设规划            
五、硬件设施:1、场地NICU病房面积    平方米,规划面积    平方米2、设置床位:    张2、现有设备NICU现有抢救设备:   其他可用于危重新生儿抢救设备   3、拟添置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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