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厉行节约粮食。大力发展“粮食银行”,指导农户建设小粮仓,推广先进适用储粮技术,加强粮食贮存和加工管理,减少产后损失。广泛开展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的宣传教育,培养文明节约的饮食习惯,引导群众科学合理消费粮食。
六、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一)落实和完善各项惠农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各项惠农政策,积极探索完善补贴种粮农户的有效办法,使补贴资金真正落实到粮食种植面积上,真正落实到种粮农民头上,增强惠农政策对种粮农民的激励作用。
(二)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扶持和发展粮食专业合作社,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粮食生产规模化经营,积极发展粮食订单生产。
(三)促进粮食加工转化增值。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合理布局,在粮食主产区发展以稻谷、薯类、小麦、玉米为重点的粮食精深加工。充分利用主产区丰富的饲料资源,积极发展畜牧业,带动粮食转化增值。
(四)保障农资供应。各级政府要建立化肥淡储旺供制度,保证市场供应。政府给予化肥生产企业天然气、电力、运输保障优惠政策,并与其提供省内市场的化肥数量挂钩。加强农资生产流通领域价格监测和监管,控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适时抓好农资生产和组织调运,切实保障季节性农资供应。
(五)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逐步扩大粮食作物保险品种和区域,鼓励粮食专业合作组织为其成员统一投保,鼓励以村为单位联户投保,提高种粮农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七、加强粮食生产扶持
(一)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硬化预算约束,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支农资金的增量要重点向粮食生产特别是主产区倾斜,确保对粮食生产的投入稳步增长。逐步扩大粮食作物良种补贴范围,提高良种补贴标准。增加有利于粮食产量提高的育土工程投入,加大农业科技推广扶持力度,支持新品种繁育、新技术引进示范、农民科技培训以及节水节肥、先进耕作、病虫害防治等重大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大力推进科技入户。各级政府要将土地出让金平均纯收益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主要用于耕地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增量部分全部用于粮食产业发展,重点支持重大粮食增产技术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