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公布2008年第二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结果的通知
(苏建科[2008]250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根据建设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134号部令)、《关于
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4]203号)以及我省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厅对申报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重新认定、增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认定结果予以公布。此次公布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在认定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应重新提出申请,并按隶属关系报我厅认定。审查合格者由我厅换发认定书,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或收回认定书。有关认定书发放事宜另行通知。
凡有效期届满而未申报重新认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相关审查范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施工图审查专用章》自行作废。
附件:2008年第二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认定结果汇总表
二○○八年九月一日
附件:
2008年第二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认定结果汇总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认定类别
| 审查范围
| 认定内容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1
|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
| 一类
| 市政工程(限道路、桥梁、给水、排水;增加隧道、燃气、风景园林)
| 市政工程(隧道、燃气、
风景园林)增项
| 10021
| 至2010年2月5日
|
2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 一类
| 建筑工程(不含超限高层)
| 重新认定
| 10191
| 至2009年7月31日
|
3
| 无锡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
| 一类
| 市政工程(限道路、桥梁;增加给水、排水)
| 市政工程(限道路、桥梁)重新认定;市政工程(给水、排水)增项
| 10031
| 至2009年7月31日
|
4
| 徐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 一类
| 建筑工程(不含超限高层)
| 重新认定
| 10041
| 至2009年7月31日
|
市政工程(限道路、桥梁)
| 新申请
|
| 单位名称变更
|
5
| 昆山开发区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 二类
| 建筑工程
| 单位性质、名称、法定
代表人变更
| 10322
| 至2009年7月31日
|
6
| 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处
| 二类
| 市政工程(限道路;增加小型桥梁、排水管网)
| 市政工程(限道路)重新
认定;市政工程(限小型桥梁、排水管网)增项
| 10141
| 至2009年7月31日
|
7
| 溧阳市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 二类
| 建筑工程
| 重新认定
| 10072
| 至2009年7月31日
|
序号
| 机构名称
| 认定类别
| 审查范围
| 认定内容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8
| 宜兴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 二类
|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限道路、桥梁)
| 市政工程(限道路)重新认定;市政工程(桥梁)增项
| 10052
| 至2009年7月31日
|
|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
|
9
| 江阴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 二类
| 建筑工程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10042
| 至2009年7月31日
|
10
| 淮安市华达土木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有限公司
| 二类
| 建筑工程
| 重新认定
| 10332
| 至2009年7月31日
|
市政工程(限道路)
|
11
| 泰兴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 二类
| 市政工程(限道路)
| 市政工程(限小型道路)
| 10292
| 至2009年7月31日
|
12
| 射阳县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
| 二类
| 建筑工程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10202
| 至2009年2月28日
|
13
| 高邮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 二类
| 新申请
| 限小型建筑工程
| 10212
| 至2009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