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和暂停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
(锦政办发〔2008〕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软环境建设,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决定,取消和暂停部分收费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工商管理费等18项收费项目,暂停计算机培训费等3项收费项目。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公布取消和暂停的收费项目一律停止收费。各有关收费单位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及时调整公示内容。
二、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收费单位,对本次公布取消和暂停的收费项目必须逐项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其非法所得一律没收上缴市财政,情节严重的除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收费项目取消和暂停后,有关收费单位应继续履行正常工作职责。
附件:1.市政府取消的收费项目
2.市政府暂停的收费项目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市政府取消的收费项目
序号
| 收 费 项 目
| 收 费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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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工商管理费
| 县(市)区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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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向生猪贩运者收取的排污费
| 定点屠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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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向贩运者收取病猪无害化处理
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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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民建房土地登记费
| 县(市)区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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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民住房交易手续费
| 县(市)城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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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农民住房交易评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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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农民办理房屋产权证测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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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计量检定证书费
| 市衡器检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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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文书工本费
| 市产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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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退伍士兵文化补习费
|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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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人才测评费
| 市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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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人才市场入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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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信息查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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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工本费
| 市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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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体校学生在校生训练费
| 市体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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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安全管理负责人培训费
|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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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出租车、新购车节能监测费
| 市节能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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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医疗保险IC卡工本费
| 市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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