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内部监督,促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内部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步伐,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在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保护财政干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内部监督的重点是财政部门业务机构的工作质量,包括是否按照法规政策开展工作,工作程序是否健全有效,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是否合规合理。要通过“金财工程”统一信息平台,逐步实现监督检查信息与业务管理信息共享,做到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业务主体间信息沟通便捷,实现网络监控,降低监督成本。要进一步规范检查工作程序,引入责任追究制度,增强内部监督的权威性和威慑力,严格整改制度。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省以下财政部门工作指示力度,推进建立财政系统的内控机制建设。
三、改进财政监督的组织实施
地方财政监督工作要取得成效,关键在于领导重视和狠抓组织实施。各级财政部门要重视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明确工作职责。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是财政管理工作的三个方面。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内部各业务机构的共同职责,专职监督机构和其他业务机构必须共同发挥监督作用。业务管理机构负责履行财政资金日常监督职责,要配合专职监督机构搞好监督检查,重视将专职监督机构的监督成果运用于管理制度的改进完善之中。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在财政监督工作方面负有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统一汇总等职责,具体包括:牵头研究设计和制定财政监督的制度办法和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统一复核、统一处理、统一考核”的监督工作机制,形成财政监督整体合力;同时,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又具有独立开展财政专项监督检查的职能,通过组织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发现和反馈财政管理和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依法处理处罚各类违规违纪问题;此外,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对其他业务管理机构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还负有再监督职责。
(二)创新方式方法。要注重事前调查审核、事中跟踪监控和事后专项检查相结合,监督审核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合规性监督与绩效性监督相结合,加强对财政运行全过程监督。要注重监督实效,坚持将检查与调查相结合,处理问题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相结合,为完善决策、推进改革、加强管理服务。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首先要实现信息共享。根据“金财工程”的总体设计,财政业务信息系统要充分考虑监督工作的需求,做到设计上有接口,浏览上有权限,运行上有监控。要积极研究开发监督检查软件,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开展实时监控和跟踪分析,促进监督检查工作点与面的有机结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与当地税务、银行、国库等部门联网,逐步实现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升监督信息化水平,提高监督工作效率。
(四)注重沟通协调。在外部关系协调上,要正确处理好与审计、纪检监察、税务、证券监管、金融监管、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关系,统筹兼顾监督资源,防止部门职能交叉重复,建立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在内部关系协调上,要重视发挥财政专职监督机构的作用,注意协调专职监督机构与业务管理机构间的工作关系,建立起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监督工作协调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及时沟通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共同做好财政监督工作,促进形成整个财政部门内部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督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