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8]10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省政府决定,对甘肃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刘永富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 李志勋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 峰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张智军 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 王泉清 省发改委副主任
李贵富 省教育厅副厅长
沙仲才 省民政厅副厅长
曹玉龙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