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焦政办〔2008〕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8月8日,市政府召开第72次常务会议,研究了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十一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孙立坤市长指出:尊重人大政协就是尊重人民,办理好建议提案就是解决人民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个满意的答复。为落实好孙立坤市长重要讲话精神,严肃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尤其是市人大确定的10项重点建议(由20件建议组成)和市政协确定的8件(市政府系统)重点提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
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重要形式,是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提交建议、提案的形式监督政府工作和参政议政,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对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责,并确定一位领导同志分管办理工作,指定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对重点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应亲自研究办理。所有建议和提案的复文要由主要领导审核签发。要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办理工作质量。对于市人大、市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答复后的落实工作,并及时向领办市长汇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二、把解决实际问题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提高问题落实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
各承办单位要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体现在办理工作中,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工夫,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该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要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凡应该解决,但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要让代表和委员不断看到阶段性的办理成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要向代表、委员实事求是地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争取代表和委员的理解和认可。要加强与代表、委员和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部门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沟通联系,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所有建议、提案要做到件件有答复,不说大话、空话,切忌答非所问,敷衍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