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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参加2008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博览会暨东西合作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我市重点参加的活动

  (一) 9 月 25 日上午 在驻马店市天中广场举行的洽谈会开幕式。

  (二) 9 月 25 日下午 的省重点项目签约仪式。

  (三) 9 月 25 日下午 的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博览会优质产品颁奖仪式。

  (四) 9 月 26 日上午 的农产品加工高峰论坛。

  (五) 9 月 26 日下午 的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新产品发布会。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 加强参会工作的组织协调。这次洽谈会是 2008年我市参加的重要经贸活动。各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抓住机遇,强化责任,积极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1 .各县(区)政府要组成代表团,认真做好参会各项准备工作,并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做好参会事项的联络工作。各代表团参会企业和参会人员名单要于 9 月 5 日 前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2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 10 户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加洽谈会,积极开展农产品加工贸易与合作。

  3 .市企业服务局负责洽谈会期间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成果统计、总结表彰及与各县(区)代表团联系等工作。联络员:高伯贤、李东华,联系电话: 3316700  13503921916 ,传真: 3316283 。

  4 .参会所需经费由市组委会办公室提出预算,市财政解决。

  (二)认真做好项目的筛选和推介。各参会单位要突出农产品加工优势特色项目,制作高质量的宣传推介材料,会前充分准备,会中主动出击,会后跟踪落实,确保更多的推介项目签约、落地,收到实效。

  1 .展位设置。此次洽谈会在驻马店会展中心免费设置特装展位;室外设贸易展位 1000 个,每个展位费 700 元。为展示我市农产品品牌形象,大用、永达、永昌、绿佳等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要积极设置特装展位,不具备设置特装展位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要设置贸易展位。具体要求:淇县贸易展位 1 个、特装展位 2 个,浚县、山城区贸易展位各 3 个,淇滨区、鹤山区、开发区贸易展位各 2 个,共计 15 个。

  2.产品布展。产品布展由各县(区)代表团负责,布展时间为 9 月 23 日 至 24 日,预展时间为 9 月 24 日下午 5 时 。届时省洽谈会筹委会将组织人员检查。

  3.产品评奖。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要积极参加产品评奖活动,并于 9 月 16 日 前 将评奖所需材料、产品样品及评审费用 1000 元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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