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对口支援四川省黑水县芦花镇等五个乡(镇)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统一组织与对口援建相结合。对口援建工作由市对口支援黑水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统一规划下,由对口支援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办公室统一协调调度,采取市直相关部门系统帮扶的办法,使各项援建工作科学合理,有效有序。

  (五)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援建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集中各方面力量,完成各项援建任务。资金筹措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捐赠为辅、企业帮扶为补充。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搞好市场化运作,为援建工作的整体推进提供资金保障。

  二、基本内容和主要任务

  我市首批援建项目签约资金20522.88万元,主要任务有以下三项:一是通村公路196.30公里,投资13741万元;二是安全饮水工程94个,投资824.08万元;三是农村居民过冬自建房和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及“四改两建”工程,投资5957.80万元。其中包括农村住房恢复重建及“四改两建”示范村建设。

  三、工作分工和援建方式

  市对口支援四川省黑水县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和当地《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纲要》及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省里工作部署,负责与受援方协商对口支援的内容和方式及其他重大事项,统筹领导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实施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

  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对口支援系统恢复重建任务的规划和建设,指导和负责相关项目建设。

  市直部门对口支援工作,要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统筹组织实施。要依托当地,科学组织,避免重复多头赴灾区开展工作。充分利用当地市场和资源建设项目,降低援建成本。

  具体援建方式:

  1.通村公路工程按省要求,我市成立项目法人,负责提供资金、设计、招标施工组织即交钥匙工程。

  2.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我市负责提供资金、协助技术支持和工程监理。

  3.农村居民过冬自建房和农村住宅恢复重建及“四改两建”工程,由省援建办对接当地政府,当地政府组织居民自建。我市主要提供资金,并按省要求,建一个“四改两建”示范村。

  四、资金安排和筹措方式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