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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境外人员管理协作机制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境外人员管理协作机制的通知
(凉府办发〔2008〕6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各重点涉外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州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入州的境外人员不断增多,在促进我州对外交往、提升凉山对外形象的同时,也因入境人员身份多样化、入境目的多元化、日常活动社会化,给出入境管理和涉外安全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为进一步加强我州境外人员的管理工作,实现涉外领域的和谐稳定,促进我州外向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建立境外人员管理协作机制,强化对境外人员管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境外入州人员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既是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保障境内外人员合法权益,减少涉外案(事)件的现实需要,也是促进凉山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对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领导,经州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凉山州境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州委政法委书记罗凉清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蔡光阳任副组长,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人事局、州劳动和保障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局、州旅游局、州外办、州地税局、州工商局、州法制办、州台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日常事务。各县市也要参照州上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明确目标,建立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一)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切实开展动态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 “完善法规,健全机制,加强力量,落实管理”的工作要求,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对境外人员“来能发现,行知其踪,走明去向”和“底数清,管得住,服务好” 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形成境外人员管理工作合力,强化境外人员社会化管理,着力提高境外人员入境、居留、出境的全过程动态管理能力。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州公安局负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来凉山境外人员证件、签证申请,办理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退出中国国籍事务,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事)件,负责涉外治安、刑事、交通、记者采访等案(事)件的查处,对境外人员的查处应加强与外事、对台等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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