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筹备,及时召开全州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
9月中旬,凉山将召开由17个县市人民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县市长、州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各县市环保局局长参加的全州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届时,安排部署农村环保工作各项任务。
五、完善机制,把握好农村环保工作取向
一是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通过广播、电视、书写永久性标语、开办环保知识和技能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在全州进行农村环保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听取农民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与诉求,帮助农民群众更新生产、生活理念,引导农民群众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提高环保意识。坚决摒弃“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柴草乱跺、畜禽乱跑”等不符合农村环保要求的陋俗,坚决摒弃为求得一时发展而占用或毁损农田等影响农村地区环境质量的做法,逐步实现农业生产清洁、农村生活环境净化和农村生态文明意识的提升。二是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全面开展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管理“三下乡”活动。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公布各县市和区域农村环境状况。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三是加大对农村生态示范创建的工作力度,推动农村环保工作自下而上全面开展。继续将生态文明县市、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的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按照环境规划,引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好社会基础、较强经济实力、良好生态环境的乡(镇)、村率先达到生态文明创建的要求。四是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和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各县市政府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重点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质改善和卫生监测、农村改厕和粪便管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农村环境健康危害控制、外来有害入侵物种的防治和生态示范创建的开展。五是加大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工作力度,逐步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各县市把农村环境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研究部署农村环保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及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各级环保、发改、国土、林业、水利、农业、建设、卫生、畜牧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环保牵头、部门协同、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推行县市、乡(镇)环境质量行政首长和主管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年度和任期目标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制度、联合监督检查制度、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积极探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自我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