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合肥市公路客运票价的通知
(合价服[2007]474号)
各旅客运输单位:
鉴于国家近期调整了成品油价格,为应对成品油价格上涨对公路客运市场的影响,促进我市公路客运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省物价局、交通厅《关于疏导油价调整对公路客运影响的通知》(皖价服[2006]175号)和省物价局明传《关于应对油价上涨疏导公路客运价格矛盾的通知》(皖价电[2007]5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合肥市公路客运票价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在基本运价不动基础上,上下浮动20%幅度范围内,调整了我市公路客运班线的票价(含途经站点),调整后具体票价详见附表。农村道路客运价格不作调整。
二、各公路客运经营单位,在执行新票价时,要将有关文件规定、调整线路及票价进行公示,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在所有营运车辆内,张贴本线路新的价目表,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要加强宣传解释工作,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