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抓好《重庆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工作的意见
(渝农工委发〔2008〕29号)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共重庆市委制定下发了《重庆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该《办法》中涉及农委工作有17项。其中牵头的有2项,协办的有15项。为了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就工作任务分解及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牵头工作
(一)《办法》中第二大项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的第四小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第17条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结合农村传统文化活动,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服务“三农”和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先进典型。
责任领导:刘启明
责任处室:科教处
协办处室:宣传处、组织干部处、监察室
(二)《办法》中第六大项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第二小项加大纠风工作力度的第14条加强对涉农乱收费问题的综合治理。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整顿农资市场秩序,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克扣政府支农惠农补贴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利益问题。加强对涉农事业性收费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有效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责任领导:黄深政
责任处室:经管处
协办处室:财务处、发展计划处、法规处、监察室、审计处
二、协办工作
(一)《办法》中第二大项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的第三小项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第14条改进农村基层、街道社区干部作风。认真解决少数基层干部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工作低下等问题,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责任领导:黄深政
责任处室:经管处
(二)《办法》中第三大项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第三小项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的13条完善重庆市关于实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