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核查后,符合结办条件的事项结办。对于不符合结办条件的事项,将由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重新协调、派遣和督办。
注:区和市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以上流程参照实施;
事件部分按照常政发(2007)230文件执行。
部件管理流程
第一类 公共设施
一、各类井盖管理流程(代码0101)
1.盖板破损、缺失的,城市管理监督员应在窨井四周设置警示标志;无法设置明显标志的,应留守直至维修工程人员到达。
2.各相关责任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理。
3.通常6小时内完成,采取施工性措施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须开挖路面的按实际工期。并将处理结果报市或区监督指挥中心。
二、通讯交接箱管理流程(代码0102)
l.各相关责任单位自接到通知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理。
2.通常1个工作日内完成,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影响车辆和行人安全的,应即时采取安全措施。并将处理结果报市或区监督指挥中心。
三、电力设施管理流程(代码0103)
1.各相关责任单位自接到通知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维修。
2.通常4小时内完成,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影响车辆和行人安全的,须采取安全措施。并将处理结果报市或区监督指挥中心。
四、各类立杆管理流程(代码0104)
1.各相关责任单位自接到通知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理。
2.通常2个工作日内完成,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须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并将处理结果报市或区监督指挥中心。
五、各类灯具管理流程(代码0105)
1.各相关责任单位自接到通知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理。
2.通常2个工作日内完成,须采取施工性措施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须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并将处理结果报市或区监督指挥中心。
六、各类亭、筒、售货机管理标准及流程(代码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