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常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手册》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8〕7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巩固提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成果,规范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监督、指挥,全面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现将《常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手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常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手册
(常州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二○○八年八月)
通用流程
1.受理
1.1 市“12319”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通过各种热线(市民电话、12319网站、12319短信平台、12319传真平台、12319邮件平台;110、119、12345等)受理的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
1.2 城市管理监督考评员在责任区域内巡查中发现问题。
1.3 市民来信来访所反映的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
1.4 领导批件及其他途径反映的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
2.立项
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对平台受理的问题进行梳理,对符合立项条件的问题进行立项;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告知原因。
3.派遣
对于职责或产权单位明确的事项,由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平台直接将事项处理任务分派到区及市各相关责任单位;对于职责或权属单位不明确的事项,由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协调后派遣。
4.处置
区及市各相关责任单位自接到事项通知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项的处理及登记备案工作。
5.反馈
区及市各相关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事项处理结果反馈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的,应向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作出书面说明,由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答复。
6.核查
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根据反馈结果进行核查,区城市管理监督考评员反映的问题,由区负责核查后反馈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7.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