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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青藏高原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青藏高原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8〕106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青藏高原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专项是国家投资的重大地勘项目,该专项的实施对摸清我区矿产资源家底,积极推动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促进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保障青藏专项工作顺利实施,实现青藏专项目标任务,根据《青藏高原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专项工作纲要》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青藏高原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孟  扬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王  峻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多  吉 自治区地勘局局长
  成 员:徐 建 昌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范 光 才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李 侃 侦 拉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许 成 仓 昌都地区行署常务副专员
      潘 法 祥 山南地区行署副专员
      阿  旺 日喀则地区行署常务副专员
      才仁桑珠 那曲地区行署副专员
      平措旦增 阿里地区行署副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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