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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2008)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闽经贸市场〔2008〕565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食安办:

  中秋、国庆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粮油、肉禽蛋菜、成品油等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质量安全,按照商务部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两节市场供应工作的重要性

  中秋、国庆节是我国重大的传统节日,也是居民集中消费的高峰期、市场敏感期,尤其在物价涨幅偏高仍是当前市场的突出问题的情况下,保障市场供应工作仍不可掉以轻心。各地经贸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节日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把确保中秋、国庆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首要任务抓好。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把节日市场供应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两节期间粮油肉菜等主副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维护节日市场繁荣稳定,保障居民消费需求。

  二、强化措施,保证两节市场商品供应充足

  各设区市要早部署、早安排,早动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今年中秋、国庆市场的组织供应工作。一是要抓好粮、油、肉、蛋、菜等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其他紧缺商品的生产、调运和储备工作,积极增加货源,确保市场有效供应。二是要根据节日市场需要和季节时令特点,大力组织节日适销商品,安排好生产加工和储备,合理调配商品货源,增加优质品牌商品供应,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三是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本地节日市场应急供应预案,明确责任,强化应急调控的措施和手段,确保市场供应协调运转、快速高效。要高度重视防御台风暴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安排好台风期间和台风过后猪肉、蔬菜等副食品市场供应工作,确保市场供应稳定。

  三、充分落实,保障两节食品消费安全

  各设区市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两节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确保节日消费安全。要充分发挥畜禽屠宰、酒类监管行政执法作用,强化联合执法,加大市场执法巡查力度,督促检查定点屠宰企业把好生猪屠宰和检疫检验关,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取缔无照经营以及加工经营注水肉、病害肉及其制品的行为。加强对各食品商场(店)、超市、便利店、配送中心上市销售食品卫生质量安全的监测检查,对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质量、加工环境等进行清查,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封存、销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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