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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8〕5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全省服务业加快发展,加强对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解决全省服务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制定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督促全省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政高  省长
  副组长:李万才  副省长
  成 员:王桂芬  省政府副秘书长
      姜作勇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耀军  省经委主任
      魏小鹏  省教育厅厅长
      赵明鹏  省科技厅厅长
      徐铁南  省民政厅厅长
      张家成  省司法厅厅长
      邴志刚  省财政厅厅长
      赵国红  省人事厅厅长
      李中亚  省编委办副主任
      刘 铭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焉锦林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商向东  省建设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郑玉焯  省交通厅厅长
      孟继民  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吴野松  省中小企业厅厅长
      刘长江  省农委主任
      王金笛  省外经贸厅厅长
      赵颖奇  省商业厅厅长
      郭兴文  省文化厅厅长
      姜 潮  省卫生厅厅长
      张玉文  省地税局局长
      李铁民  省工商局局长
      魏东平  省质监局局长
      李厚朴  省广电局局长
      马述君  省新闻出版局局长
      孙永言  省体育局局长
      张 晶  省统计局局长
      孙桂真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赵希伟  省物价局局长
      武虹剑  省旅游局局长
      胡权林  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葛乐夫  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王喜武  省供销社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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