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成立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活动委员会,委员会由行政、工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合理化建议的组织、评审、采纳、实施、鉴定、奖励及宣传等工作。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或工会,由各单位决定。办公室主要负责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的征集、登记、整理、传递、存档等日常工作。根据需要,可建立各专业评审组,负责合理化建议的讨论和评审工作。
第三章 效益的计算及奖金标准的评定
第九条 凡可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应首先算出每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数额,再确定奖励等级。年节约或创造的价值,指扣除实施费用后的净增价值。自采用之日(指实施后见经济效益之日)起,按12个月为计算单位,可以跨年度。其计算方法如下:
(一)节约价值计算:
1.工时节约价值=(原定额工时一改进后定额工时)×计算期前一年平均工时费用×计算期实际产量一工艺改革费用。工艺改革费用,包括为改革工艺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及工艺改革后需增加的费用支出。工艺改革费用中,属于添置固定资产者,按其折旧年限平均分摊,其它一次或逐年分摊(下同);
2.原料、燃料、材料、动力、工具等节约价值=(原实际平均先进单位消耗定额一改进后实际单位消耗)×该物资单价×计算期的实际产量一工艺改革费用。物资单价指计算期内的国家牌价。没有国家牌价的物资,按实际价计算。如系替代材料,其单价应为替代前、后材料的单价差;
3.减少废品节约价值=成品或半成品单件价值×(改进前6个月的平均废品率一改进后6个月的平均废品率)×计算期实际产量一工艺改革费用;
4.工程设计节约价值=(单项工程的审定预算一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实施后的单项工程决算)×相同设计的单项工程施工项数一施工工艺改革等实施费用。
(二)新工艺创经济价值计算:创经济价值=(老工艺产品或半成品等的平均先进单位成本一新工艺产品或半成品等的单位成本)×计算期的实际产量。新工艺产品的成本指工厂成本,半成品的成本指工厂内部核算成本,均包括工艺改革费用。
(三)新产品创经济价值计算:创经济价值=(计算期为12个月平均销售单价一单位产品平均工厂成本一单位产品平均销售费用一单位产品税金)×计算期实际销售量。单位产品税金为销售单价×税率。享受减免税待遇的新产品,在计算时仍按原规定计算税金。
(四)新品种、新花色创经济价值计算:创经济价值=(计算期为12个月的平均销售单价一单位产品平均工厂成本一单位产品平均销售费用一单位产品税金)×计算期增加的销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