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为我市在第29届奥运会上夺得金牌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淄政字〔2008〕8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在第29届奥运会上,我市运动员杜丽顽强拼搏,夺得女子步枪3×20项目金牌,女子10米气步枪第五名,再次为国家、为淄博争得了荣誉。为表彰为我市在第29届奥运会上夺得金牌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决定:
授予杜丽“建设淄博突出贡献奖”;
给市体育局、沂源县教体局记集体二等功;
给市体育运动学校、市竞技体校、沂源县竞技体校记集体三等功;
授予沂源县人民政府“淄博获北京奥运会金牌突出贡献奖”;
授予高凤兰(市体育局纪检组长)、连涛(市竞技体校校长)、侯宪全(沂源县教体局局长)“淄博市先进工作者” 荣誉称号;
给梁卫东(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张玉梅(市竞技体校射击教练员)、周士兵(沂源县竞技体校校长兼射击教练员)记二等功。
同时奖励:
杜丽:55万元人民币;
张玉梅、周士兵:合计10万元人民币;
国家射击队:1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