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嘉峪关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食品流通监管部门应定期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建立进货记录。各街道、乡镇和相关监管部门应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食品销售行为的监管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方案,在全市100%的乡镇、90%的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连锁店。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全面清理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二是建立食品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点。充分发挥市消协、12315工作站和各街区、村组食品安全信息员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三是强化日常监管,统一进货渠道,以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以及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自查自纠等自律制度。四是完善粮油流通监管体制,从购、销、存、运输等环节入手,确保全市粮食安全。
  责任部门:城区工作办、郊区工作办、工商局、商务局、粮食局。
  (五)强化餐饮消费环境的整治。一是继续推行食品消费环节的量化分级管理,严格行政许可,加强对餐饮、学校食堂的日常卫生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安全隐患等及时处理和追踪复查。二是加强餐饮单位、学校食堂档案建设,做到一户一档(卡),将档案建设与日常监督工作动态联系起来,实行同步管理。三是加强餐饮卫生检验检测,严格执行索证登记验收制度,禁止采购、使用、制作、销售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原料。严格执行餐饮具、加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严格执行餐饮店抽样检验制度,加大对各经营户的食品进行随机检测力度。四是在农村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管理,加强对各乡镇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技术指导,实行定期检查督促,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责任部门:城区工作办、郊区工作办、卫生局。
  (六)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深化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制度,科学、规范、公正、权威地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把综合评价和日常监督有机结合,不断提高综合评价的效能。结合全市实际,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披露和管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建立食品企业“黑名单”,实行奖优罚劣,对严重失信的,要坚决淘汰出局。
  责任部门:食药监管局。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