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东七路和东八路棚户区改造工程有关事项的通告
(市政告字〔2008〕25号)
东七路、东八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我市2008年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对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消除安全隐患,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就项目拆迁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东七路、东八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总用地125.517亩(其中代征路35.633亩,项目拆迁范围为:东起顺城东路,西至尚勤路;北起顺城北路,南至东七路和市七十三中学。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图和测量成果表为准。
二、改造项目的拆迁和安置工作由西安新城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对东七路、东八路棚户区改造项目需拆迁的单位和住宅户、商业户要妥善安置,具体实施以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为准。
三、改造范围内的单位和住宅户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与拆迁人协商具体拆迁安置协议,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
四、拆迁工作要坚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公正拆迁。拆迁工作人员违反拆迁法规、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及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改造范围内的被拆迁单位和个人,要积极支持城市建设。对扰乱拆迁正常秩序,煽动群众闹事,打骂拆迁工作人员,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市国土、规划、建设、市政、工商等部门和新城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配合做好东七路、东八路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拆迁安置等相关工作。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