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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的通知

  第12条 规划原则
  12.1 与城市发展相结合。根据城市的发展定位、发展方向、步骤及实施政策等来确定商业规划的布局、业态、规模、政策。形成布局科学、结构合理、配置设施完善、具有较强的辐射能力和竞争力的网络格局,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市的商贸服务业功能。
  12.2 与经济发展相结合。根据经济发展状况、消费群体分布和购买力水平的分析,确定商业网点的数量、规模、档次,充分发挥商贸服务业的导向作用,促进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
  12.3 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必须坚持与旅游、文化、会展、制造等产业的互相配合、联动发展,以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开发新的商贸服务业空间,提供新的商业服务,吸引更多的外来消费。通过与其它相关产业的结合,实现传统商业文化与现代商业潮流的有机组合,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相关产业的共同发展。
  12.4 与结构调整相结合。根据不同商业区域的特点,确定各业态商业网点的类型、规模和数量,在保证基本消费,突出地域特点的同时,鼓励业态多样化,做到大、中、小商业网点协调发展;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2.5 与文化传承相结合。现代商业的发展要充分体现所处地域的历史文化特色,在商业网点的改造和建设中,要采取保存、利用、创新等途径来承续城市的历史文脉,塑造独具特色的商业景观、商业文化和商业形象,对于商业上的老字号,要采取妥善保护的办法,使传统商业和现代商业有机结合,以展示苏州历史文化的魅力。
  12.6 与持续发展相结合。商业网点的布局应符合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交通通畅的要求,从而切实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在不断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的同时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促进社会、经济、生态的协调发展。

第五章 发展目标

  第13条 总体目标
  13.1 立足苏州中心城区,服务苏州市域,辐射长三角地区,依据苏州城市的特色,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商贸服务业新格局,以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及城市发展的需要。
  13.2 到2010年基本形成具有苏州特色的标志性商业格局,商贸服务业在长三角地区占据重要地位;到2020年接近世界发达国家中等城市商业水平,使苏州成为流行时尚、著名品牌、新型服务的重要集聚地,成为具有特色的购物、休闲、旅游、度假胜地。
  第14条 商贸业相关指标预测
  14.1 苏州市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测
  预测2007 ~2010年苏州市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平均增长15%,2010年达到860亿元;预测2011 ~2020年苏州市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平均增长12%,2020年达到2671亿元。
  14.2 苏州市区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增加值预测
  预测2007 ~2010年苏州市区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15%,2010年实现增加值441亿元;预测2011 ~2020年苏州市区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12%,2020年实现增加值1370亿元。
  14.3 苏州市区现代商业规模预测
  预测2010年市区现代商业业态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占市区总额的50%,为430亿元;2020年占比提升到60%左右,总额为1603亿元。
  14.4 苏州市区零售网点营业面积预测
  预测至2010年,人均零售网点营业面积1.2平方米,市区总营业面积控制在480万平方米左右;至2020年人均零售网点营业面积1.5平方米,总营业面积控制在750万平方米左右。

第六章 规划理念

  第15条 规划理念
  15.1 现代商业理念。现代城市经济发展,需要现代商业与之相适应。今后苏州商业主要通过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为主导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推动业态创新,同时运用先进的技术设备、手段和现代管理方式提高商业的科技含量和竞争能力。
  15.2 休闲商业理念。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休闲游憩时间的增加,休闲经济将得到迅速发展,促使商业向休闲化方向发展。
  15.3 景观商业理念。将商业网点的布局和发展与提升城市形象、美化城市景观相结合。
  15.4 生态商业理念。贯彻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使商贸服务业发展与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
  15.5 开发区商业理念。商业网点布局应按照开发区自身产业结构特点、企业集聚形态布局和工作人群、居住人群的消费特征进行配置。
  15.6 交通枢纽商业理念。充分挖掘城市交通枢纽站点的商业价值,尤其重视高速铁路、公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商业业态设置,应随着这类交通设施的建设、发展,结合站点配置便捷的商贸服务业网点,适应乘客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服务等多种需求。

第七章 商业服务功能区布局规划

  第16条 标志性商业格局
  规划苏州市区标志性的商业格局:“三核两副,两轴三带”。
  16.1 “三核”:指三个核心商业板块,即古城核心商业板块、环金鸡湖核心商业板块和狮山核心商业板块。
  16.1.1 古城核心商业板块:由观前、石路、南门商业服务功能区组成,规划在现状的基础上,整合这三个商业功能区,利用各自优势,错位发展,最终形成一个功能完善的古城核心商业板块。
  16.1.2 环金鸡湖核心商业板块:以城市东进发展的战略为依据,由金鸡湖西中央商务区、湖东商业服务功能区和湖滨新天地、李公堤等商业街区组成。打造引领时尚的现代核心商业板块。
  16.1.3 狮山核心商业板块:由运河以西、以东两部分组成,以狮山路--三香路为联系纽带,设置现代商业新型业态;整合、提升整体商业环境,使之成为苏州老城--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合核后的现代核心商业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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