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管委关于市区施工工地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建管委,主任由孙荣琨兼任,副主任由梁丽明、王建勋、张 波、张 利、朱茂生兼任。
  常务副主任:张晓军(市建管委副主任)
  成员由市建管委、市环保局、市执法局、市市政局、市园林局、市市容环卫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派员组成。
  主要职责:全市施工工地环境综合治理综合协调、相关文件起草、方案制定、督导检查组织等日常事务。
  (二)现场检查组
  组 长:陈继光 (兼)
  副组长:耿炤宇 (市市政局总工程师)
      吕从标 (市园林局副局长)
      刘作铭 (市执法局副局长)
      段耀辉 (市市容环卫局副局长)
      弓家瑞 (市建管委副总工程师)
      贾宝林 (市建管委副总工程师)
  成 员:由市建管委、市环保局、市市政局、市园林局、市执法局、市市容环卫局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对监管范围内所有施工工地进行摸底统计、监督检查、依法查处。
  (三)宣传报道组
  组 长:孟德东 (兼)
  成 员:由太原日报、太原晚报、太原电视台、太原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派员组成。
  主要职责:对治理活动实施进行全面报道,实施舆论监督。
  (四)督导考核组
  组 长:张政春 (市纪委常委)
  成 员:由市监察局、市委督察室和市政府办公厅督察处派员组成。
  主要职责:督导检查抽查各现场检查小组工作情况,实施效能监督和工作考核。
  三、任务职责    
  (一)重点工程工地环境治理
  1.整治内容:城市主次干道、桥梁新建改造工程,重点片区园区建设,城市大型供水、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工地环境污染。
  2.责任划分:
  市建管委:负责滨河西路、南中环桥、汾河景区、长风商务区以及供水、供气、供热等施工工地环境污染控制与整治。
  市市政局:负责迎泽西大街、漪汾桥改造、中小街巷等施工工地环境污染控制与综合治理。
  市执法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协同配合。
  3.目标任务:结合市政施工特点,督促各工程指挥部(业主)做好施工场地总体规划,签订环境控制目标责任书,实施施工环境治理专项检查,加大施工环境治理科技投入,广泛开展标准化工地创建,充分调动广大施工企业文明施工、环保施工、绿色施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市政施工工地环境状况的根本好转。
  (二)建筑工地环境治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