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省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皖政办[2008]4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省政府机关政风建设,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努力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省政府决定,2008 年继续开展省政府机关政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省国家安全厅因工作性质不参加评议。
为增强评议结果的可比性,将被评议单位划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类是以公共服务、行政执法为主的部门,主要有: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全监管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21个单位。
第二类是以综合管理为主的部门,主要有: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监察厅、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民委、省人事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旅游局、省管局、省国防科工办、省外办、省法制办、省人防办24个单位。
二、评议内容
按照《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风建设的若干意见》(皖政〔2000〕4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机关政风评议办法》(皖政办〔2000〕107号),围绕省委、省政府近年来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以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安徽跨越发展等各项要求,设置5项评议内容。其中,共性内容4项,个性内容1项。
(一)共性内容。1.依法行政。主要是依法行使职权、规范权力运行情况,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和落实行政问责制等情况。2.效能建设。主要是转变机关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以及建立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等情况;转变工作作风,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文件等情况,以及勤俭节约、降低机关行政成本等情况。3.廉政建设。主要是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部门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建设情况,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遵守各项廉政制度等情况。4.政务公开。主要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丰富并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强化政务服务中心职能,规范招投标、采购等行为,推进电子政务,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