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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2008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五)全力做好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制定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全力做好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党政机关、通讯、交通、电力、金融、新闻传播等要害部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指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四、健全完善消防战勤保障机制,切实提高灭火抢险救援能力
  (一)加强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各级要将消防业务经费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现役官兵、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经费等按照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关于建立县级公安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基本支出保障机制的意见》,纳入预算给予保障,按时全额拨付经费,确保消防业务经费达到规定的基本支出保障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消防业务经费预算,逐步加大投入,确保消防队伍建设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各县(市、区)要为消防站逐步配齐举高消防车、专勤消防车、后援消防车和灭火消防车,淘汰、更新超期服役的消防车。年内,高唐县配备1部压缩空气泡沫车,临清市更新1部干粉水罐两用消防车,阳谷县、冠县、莘县、茌平县、经济开发区配备1部抢险救援消防车或举高消防车。配齐执勤所需装备器材,特别是特勤抢险救援器材,强制苏醒器、救护担架及急救药箱等医疗救护器配备率要达到100%;消防员(含合同制人员)个人防护装备全部达到国家配备标准。
  (三)加强应急救援基础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积极整合当地公安、建设、公用事业、交通、卫生、水务、环保、供电、供气、石油、化工等部门应急救援资源,加快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人员密集场所及危险化学品泄漏、建筑物倒塌、交通事故等7类处置预案的编制,并组织各部门联合演练,提高区域内抢险救援的实战能力。
  五、大力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一)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建设。积极构筑“舆论引导、教育渗透、社会传播、全民参与”的社会消防宣传教育体系。各级要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有关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内容。积极配合省政府组织开展的“千百万”消防培训工程,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对县、乡、村三级消防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率要达到100%;严格实施企业员工岗前和在岗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依托大中专院校和职业高中开展消防学历教育,构建多渠道、多层次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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