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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注:1.录取人数指经省级招办录取人数;
  2.注册人数是指实际报到入学经复查取得学籍注册的人数;
  3.此表应于11月20日前寄我厅高校学生处。

  附件2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新生学籍注册统计表

  培养单位:                负责人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录取人数

网上核对通过

放弃入学资格

取消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

博士

硕士

博士

硕士

博士

硕士

博士

硕士

博士

硕士

          

  注:1.录取人数指经省级招办录取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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