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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设立四川省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设立四川省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2008年8月28日 川价发〔2008〕163号)


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

  为做好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的组织管理工作,便于工作联系和衔接,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8〕16号)和《四川省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管理实施细则》(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发〔2008〕150号)的规定,现将设立四川省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是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为加强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组织管理而共同设立的内部协调、议事、联络机构,对外由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依照各自法定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四川省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组长:邵小龙(省物价局局长)副组长:王一宏(省财政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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