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筑民发[2008]133号)
各区(市、县)民政局:
2008年上半年,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民政厅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通过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各区(市、县)民政局的共同努力,该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
半年来,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按照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黔民发[2004]11号)、《贵阳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贵阳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试行)》(筑府办发[2005]51号)和《贵阳市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就医难、看病贵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稳步推进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城市医疗救助情况:上半年我市共投入城市医疗救助资金662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462万元,市级财政200万元,区、县级财政200万元),共救助特困群众434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57.19万元。其中南明区救助特困群众260人(次), 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5.13万元; 云岩区救助特困群众118人(次), 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2.6万元; 花溪区救助特困群众4人(次), 发放医疗救助资金0.89万元; 小河区救助特困群众13人(次), 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32万元; 开阳县救助特困群众36人(次), 发放医疗救助资金6.45万元; 息烽县救助特困群众2人(次), 发放医疗救助资金0.5万元; 修文县救助特困群众1人(次), 发放医疗救助资金0.3万元;乌当区、白云区、清镇市、金阳区救助对象为0。
(二)城市低保对象参保情况:
随着我市城市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全面全市推开,半年来,共投入50.5万元资金,资助53655名城市低保对象参加了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其中南明区资助17887人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71%;云岩区资助19122人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62%;花溪区资助2831人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72%;乌当区资助2122人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60%;白云区资助736人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43%;小河区资助1331人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66%;开阳县资助3400人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息烽县资助373人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22%;修文县资助3490人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77%;清镇市资助2363人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63%;金阳区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0,参保率0%;全市总参保率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