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情况的通报
(琼府办〔2008〕10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根据《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的通知》(琼府办〔2007〕115号)精神,由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方晓宇任组长,省法制办牵头,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直机关工委为成员单位的行政执法考核评议领导小组于 2008年2月至4月,分别对全省18个市县和部分省直部门进行了行政执法检查及考核评议。这是我省继2004年开展行政许可及行政执法大检查以来的一次大规模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大多数市、县和部门都比较重视这次检查,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参加了情况汇报,听取了考核评议小组的反馈意见。全省共有2100多名相对人参加了座谈会和问卷调查,对被检查单位进行了评议,比较客观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各单位都表示要尽快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但也有少数市、县和省属单位,对这次检查不够重视,没有进行认真准备;有的单位虽然书面汇报材料罗列了各种工作制度,但有些制度在检查时并未查阅到。
现将推行依法行政的考核评议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评议的基本情况
总体上看,近几年来,各市、县和省属单位在推行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行政执法水平比2004年以前有了明显提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加大贯彻《纲要》的力度。一是开展落实《纲要》的组织、学习和宣传工作。多数市县、部门都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总负责。在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系统贯彻落实《纲要》的规划、工作规则以及行政执法指导、检查、督办,组织执法人员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海口市、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在电视、报刊上开设依法行政专栏,举办相对人座谈会,出动宣传车,街头悬挂宣传横幅,向广大群众和企业宣传依法行政常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建立健全科学的行政决策制度。多数单位都制定了议事规则、办公会议制度、专家评审制度、行政审批会审制度。省建设厅建立了城乡规划专家评审制度、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专家鉴定委员会制度。在决策过程中,不少单位加大了专家咨询论证力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和行业专家当参谋。省水务局2007年共举办了100多次专家评审论证会,对100多宗病险水库大坝进行了安全鉴定。三是对行政审批方式和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探索。目前,省直各部门经过较长时间的精心准备,已正式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并开展工作。各市、县对改革行政审批方式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受理,全程办结”的运作模式。还通过建立网站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在网上开辟政务信息、行政审批流程、办事指南、审批状态查询、举报监督等栏目,促进行政管理便民、公开和高效。几年来,一些市、县和省直部门还对行政执法体制进行了改革。海口、三亚两市积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三亚市把17项行政执法权从相关部门划出,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综合执法的数量之多,目前仍处于全国前列,受到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兄弟省市业的充分肯定。省农业厅积极开展本系统的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目前已在全省9个市、县进行了试点。四是行政法制监督进一步强化。绝大多数省直部门都设立了法制机构;各市、县法制机构基本结束了无专职领导、无专职人员、无专项经费的“三无”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