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上街区峡窝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
(郑政函[2008]97号)
上街区人民政府: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峡窝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上政文〔2008〕100号)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街区峡窝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峡窝镇82.6512公顷原规划农用地(耕地78.1907公顷,耕地中基本农田78.1907公顷)和未利用地0.2018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峡窝镇的原规划建设用地82.8530公顷。
峡窝镇78.1917公顷一般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
本次规划调整,共计82.6512公顷原规划农用地(耕地78.1907公顷,耕地中基本农田78.1907公顷)和未利用地0.2018公顷调整为规划建设用地,82.8530公顷原规划建设用地调出原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78.1917公顷一般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
二、你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重新绘制相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报省国土资源厅和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