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和计生委等部门《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辽宁省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卫生、人口和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建立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登记、查验证明、孕情检测、孕产过程管理等制度,对终止妊娠药品实行严格的处方管理。对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机构和直接责任人,要依法严肃惩处,取消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对象的再生育指标。
从2008年8中旬至10月底,市人口和计生部门要会同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周密、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重点清理整顿现有医疗保健机构、个体医疗诊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药店,依法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及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查处一批、曝光一批、规范一批,使医疗保健机构、个体医疗诊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药店依法运营,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相关部门的整治工作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进行检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成立辽阳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吴军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杜文龙、市人口和计生委主任潘宪君担任。成员由市卫生局副局长李阳、市民政局副局长彭树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东明、市农委副主任姜桂珍、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洁、市公安局副局长何立、市统计局副局长纪元、市文化局副局长王秀春、市广电局副局长尹少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钟玉萍、市总工会副主席赵贵林、团市委副书记李立、市妇联副主席杨秀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口和计生委,办公室主任由潘宪君兼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任务,实行分管领导和内设机构负责制,确保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工作到位。
各县 (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与有关部门签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责任状,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五、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