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配合整治组的信息反馈,对所属工地屡次违章、屡教不改的采取整改、停工等手段,进行管理纠正;
(5)完成市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5、车辆管理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市市容局、交通局抽调人员参加。主要职责:
(1)负责对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承运企业及其运输车辆实施监督管理,拿出对全市渣土运输车辆实行核准管理的办法;
(2)检验全市在运渣土运输车辆是否为本市籍牌照、营运手续齐全、安装全密闭装置、装置GPS行驶记录仪、车辆整洁无破损、车门单位名称及放大号牌清晰、涉及车辆的违法行为执行完毕;对符合要求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发放《建筑垃圾安全运输合格证》,市容管理部门发放《建筑垃圾运输准运证》;公安交管部门依据市容管理部门指定的处置地点,根据交通流量、秩序状况发放《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
(3)负责对全市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实行持证上岗管理,检验渣土运输车驾驶员是否本市籍驾驶员,具备准驾资格一年以上驾龄;非本市籍驾驶员应当经过车管部门考核,领取本市籍驾驶证;
(4)组织对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的定期培训、通报交通安全状况、分析典型交通事故,提高渣土车驾驶人员的法律和安全素质;
(5)完成市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6、作业管理组
由市建委、市市容局分别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市建工局抽调人员参加。主要职责:
(1)市建委会同市市容局负责制定《建筑垃圾处置作业招投标管理办法》,市容局负责制定《渣土运输作业道路安全卫生保证金管理办法》;
(2)对全市渣土运输处置总量超过2万立方米的工程实行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单独招标,合理价中标,中标价不得低于成本价;处置总量未超过2万立方米的工程,督导建设单位选择具备市容管理部门核准的渣土运输作业企业进行渣土运输处置;
(3)对全市渣土运输工程收取道路安全和卫生保证金,要求作业单位落实相关文明施工运输措施;未按规定落实相关防污染措施,造成抛洒污染、作业扬尘、乱丢乱弃危害交通安全等违章,影响恶劣的,按比例扣除道路安全和卫生污染保证金;
(4)完成市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7、整治推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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