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职能部门职责
1、市市容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渣土运输污染治理的主体和牵头单位,负责全市渣土管理规章政策的制定、渣土处置的核准、渣土弃置场的建设、渣土运输作业的监控、运输违章的整治和作业污染的治理。
2、市公安局是渣土执法保障和渣土车辆交通违章治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渣土车辆的管理、驾驶员的整顿、渣土车交通违章的整治、渣土管理执法的保障和渣土偷倒乱倒违章的打击。
3、市建工局是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工地落实工地进出口设施及施工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在建房屋建筑工地施工作业监管及工地渣土管理“四有两不”措施的落实和考核。
4、市房产管理局是城镇房屋拆迁工地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拆迁工地的扬尘及污染控制、作业监管及工地渣土管理“四有两不”措施的落实和考核。
5、市国土局是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地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拆迁工地的扬尘及污染控制、作业监管及工地渣土管理“四有两不”措施的落实和考核。
6、市政公用局是市政工地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市政工程、道路开挖、管网施工等工程的施工监管、污染控制、市政管养道路的污染治理,及“四有两不”措施的落实和考核。
7、地铁指挥部是地铁施工项目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地铁工程各施工站点的施工监管、污染防治工作及“四有两不”措施的落实和考核。
8、交通局是全市渣土、砂石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对未采取全密闭措施在公路上行驶造成抛洒滴漏的车辆予以查处,对公路抛洒物进行清理;负责交通工程施工工地管理与“四有两不”措施的落实和考核。
9、水利局是水利工程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水利工程、水道河道清理作业的污染控制和监管及“四有两不”措施的落实和考核。
10、市规划局是渣土弃置场规划责任单位,负责会市市容局、国土局实施渣土弃置场的规划、选址工作。
11、市建委是渣土弃置场建设和渣土作业招标的主管单位,负责渣土弃置场的立项和建设推进工作,并会同市市容局推进渣土运输合理价中标工作。
12、环境保护局是工地施工噪声的主管单位,负责违法施工噪声的查处。
(二)专门工作组职责
市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法制法规组、宣传保障组、工地管理组、车辆管理组、作业管理组和整治推进组等7个专门工作组,其组成部门和工作职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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